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刘冰受西安市临潼区职业教育中心邀请,为该校师生开展了一场以“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环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讲座。此次讲座由该校副校长孙健主持,全校500余名师生共同参与,现场学习氛围浓厚,互动活跃。

本次讲座内容分为“‘我’有没有权利义务”和“‘我’有什么权利义务”两大板块。首先,刘冰老师运用图表形式,生动形象地阐释了权利能力的概念,并详细梳理了我国行为能力的立法演变历程,同时通过现实案例为学生介绍了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参会学生深刻领悟国家法治价值的核心内涵,使抽象的法律概念变得通俗易懂,为学生们筑牢了法律认知的基础。

接着,刘冰老师结合当下社会热点,以三个具体案例为切入点,深入解读了“自甘风险”规则、养宠规范中的“养宠必拴绳”要求以及英烈保护条款等民法典中的重要法律条文。案例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引发了在场师生的强烈共鸣与思考,有效提升了学生们将法律知识应用于日常生活实践的能力。
此次普法讲座的举办,不仅有助于增强西安市临潼区职业教育中心学生们的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更是我校在中高职教育协同育人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促进了两校在法治教育资源与经验方面的交流共享,为培养新时代知法守法的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提供了有益助力。日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将持续拓展与中职学校的合作维度,积极挖掘更多元化的合作契机,助力推动法治教育在职业教育领域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为培养更多全面发展、守法用法的职业技术人才贡献力量。